文/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翟欣沛
引言
在翻譯初期,非常容易遇到的問題就是看過定稿以后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就是看懂了也聽懂了,就是不知道為什么采用定稿老師的定稿方式。在對以往定稿的再次翻閱中,筆者發現之所以出現如上問題,是因為專利中譯英涉及的不僅僅是語言的轉換,而是涵蓋了方案理解、語言切換、法律限制以及邏輯構建這四大維度。翻譯中出現的問題往往可能涉及以上一個或多個層面,從而導致了深入理解定稿的困難。以下筆者就從如上四個方面進行進一步分析。
一、方案理解:術語精度與技術等效性的雙重把控
1.一詞多義
在中文中,一詞多意的現象十分普遍,比如電阻既可以表示電阻值也可以表示電阻器。而遇到此種情況如何確定最終的翻譯方式,則需要對方案有一個比較全面的把握。
例:一種儲能電池系統的終端電阻匹配方法
這是權利要求1中的主題名稱,根據該主題無法判斷出該終端電阻指的是電阻器還是電阻值。此時就需要對該申請的方案進行分析。原技術方案是各電池簇接入系統時通過聯動器件和轉換開關保證只有第一個終端電阻接入系統。但結合說明書上下文可知該技術方案的本質并不是匹配第幾個電阻,況且匹配暗含著一種對應關系,那么如果是終端電阻1匹配通訊連接器1,終端電阻2匹配通訊連接器2這種情況,可能更為合適。而本方案中其實匹配第幾個電阻并不重要,根本目的是保證所有電池簇接入后其終端電阻值穩定在120歐,所以這里應該理解為將120歐的終端電阻值匹配給系統。
在以上理解的基礎上,翻譯為:
A method for performing terminal-resistance matching in a 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
以上翻譯語言層面的難度并不大,只是resistor和resistance二者的選擇,但從技術層面上,則需要建立在對原技術方案的充分理解上才能正確選詞。
2.單復數的確定
由于中文中詞的單復數并不像英文中明確顯現,故在中譯英過程中,單復數的確定有時候會比較困難。一般情況下,如原文沒有明確指出多個,都采用a來表示一個或多個,但在有些情況下,也要結合技術方案來綜合判斷采用單數還是復數。
例:控制所述儲能系統中的電能轉換裝置運行于無工作模式。
在此描述中電能轉換裝置并沒有明確是一個還是多個。但在原申請的權利要求9中有如下描述:“所述儲能系統包括至少一個儲能單元,所述儲能單元包括至少一個電能轉換裝置”。而在權利要求10中有如下描述:“所述儲能系統包括多于一個儲能單元”。而每個儲能單元包含至少一個電能轉換裝置,故根據權利要求10的技術方案,電能轉換裝置是大于1的。綜合以上兩個權利要求,不能直接將電能轉換裝置翻譯為復數,否則權利要求9就無法覆蓋到。故應翻譯為:
Controlling an electrical energy conversion apparatus in the energy storage system to operate in a reactive operation mode.
二、語言切換
1.句式邏輯——中文長句的靈活轉換
中文中經常會出現一段話沒有句號或是一句話包含多個“的”,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先抓句子主干,然后再進行例如增詞的操作使英文表述準確且順暢。
例:所述時間約束信息用于約束目標在所述相鄰兩個節點之間的轉運操作的執行時間
此例中“約束”后包含了:①目標;②相鄰兩個節點之間;③轉運操作;④執行時間共四個概念,中文僅用了在...的...的...這種語句表述,邏輯關系較為混亂,直接翻譯為In...of...of顯然不妥。捋一捋這句話的框架,主體是所述時間約束信息用于約束執行時間,這個執行時間的直接對象是轉運操作,而該轉運操作在空間上的約束是在兩個相鄰節點之間,在執行對象上的約束是目標,那么如果劃分為短句則可翻譯為:
The temporal constraint information is for constraining an execution duration of a transfer operation, wherein the transfer operation is performed on a target, and the transfer operation is performed between two adjacent nodes.
以上翻譯雖然能說明白原文的意思,但有些復雜。如果巧妙的轉化一下則可以翻譯為:
The temporal constraint information is for constraining an execution duration of a transfer operation to transfer a target between two adjacent nodes.
上述翻譯中巧妙地增加了"to"這一介詞將transfer operation的目的清晰的表述出來,又加入了"transfer"這一動詞保證"to"之后語句的完整性同時也保持了表述的準確性。
2.中文中的模糊表達——對應的
中文撰寫有一個習慣,就是頻繁使用“對應的”,而多數情況下這種對應的并沒有明確是誰和誰的對應,此時,就應斟酌是直接刪除“對應的”還是將確切的對應關系表述出來。
例:根據所述任務操作指令中的參數進行對應的任務操作的任務推演。
若直接根據原文翻譯,則可譯為:
Performing a task inference on a corresponding task operation based on a parameter in the task operation instruction.
上述翻譯中“corresponding task operation”存在很明顯的不清楚問題,那么就要將其修改為清楚的表述。而回看中文,無法明確分析出任務操作對應于任務操作指令中的參數還是對應任務操作指令,此時就需要借助說明書來進行分析。原申請文件說明書中相關描述如下:
“任務操作指令可以包括搬運任務操作指令、移液任務操作指令等。例如,搬運任務操作指令中的參數可以包括以下參數中的任意一項或多項:搬運操作的起始位置的坐標信息、搬運操作的目的位置的坐標信息、搬運操作的搬運途中的操作的參數、搬運操作的搬運對象的夾持高度以及搬運對象的夾持方向。”
由以上描述可知,一個任務操作指令對應一個任務操作,而任務操作指令中的參數則是細化執行該任務需要的一些參數,故應確認:任務操作對應于任務操作指令?;谝陨戏治觯g可優化為:
Performing a task inference on a task operation corresponding to the task operation instruction based on a parameter in the task operation instruction.
優化后的翻譯明確了原文中誰與誰對應的問題,使得譯文更便于理解。
三、邏輯構建
在發明專利中,通常分為方法類和產品類。而對于不同類別的申請在撰寫時側重點也不同。方法類通常更注重步驟的明確,而產品類則更注重部件名稱,部件之間的連接關系及部件的作用。在以上撰寫邏輯的基礎上,當原中文撰寫不明確時,則應從中找出應有的撰寫邏輯進而完成翻譯。
例,某申請的權利要求1如下:
1、一種功率變換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功率變換電路和分流支路;
?。?)所述分流支路的第一端連接所述功率變換電路的輸出端,所述分流支路的第二端連接所述功率變換電路的直流正輸入端;
?。?)所述功率變換電路的輸入端發生短路時,所述分流支路的電流方向為從所述功率變換電路的輸出端向所述直流正輸入端。
對于上述產品類權利要求,(1)中的描述“所述功率變換電路的輸入端發生短路時,所述分流支路的電流方向為...”有些不知所云。為什么突然要說電流方向?說這句有什么用?
如果換個角度,按照撰寫邏輯,對于技術方案中的“功率變換支路”,應重點描述名稱,連接關系以及作用。名稱與連接關系在(1)之前都有體現,那么這一句就應該是在描述作用。再經過說明書的比對,可以得到(2)的確是描述分流支路的作用,那么在翻譯時就不能直接翻譯為:
In response to an input terminal of power conversion circuit being short-circuited, current through the current divider branch flows from the output terminal of the power conversion circuit to the direct-current positive input terminal of the power conversion circuit.
而應該體現出產品類權利要求的撰寫重點,翻譯如下:
The shunt branch is configured to shunt a current flowing from the output terminal of the power converter circuit to the DC positive input terminal of the power converting circuit in response to the DC positive input terminal of the power converting circuit being short-circuited.
進行以上調整后,就可以明確看出分流支路的作用是在直流正輸入端短路后對電流進行分流,從而使得翻譯在邏輯上能夠更為通暢。
四、法律限制
目前遇到的國際申請通常需要注意的法律限制如下:
1.PCT的發明名稱應與國際公開保持一致。
2.進入不同國家通常對權利要求的項數會有要求,如不超過15項,那么當客戶原申請中出現超項問題時則需要修改。
3.進入美國的申請摘要字數不超過150字。
4.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界定范圍、保持法律嚴謹性與一致性的核心用語如comprise,wherein和a plurality of等。
類似于以上示例的翻譯方式需要在不斷地翻譯過程中進行積累,逐漸形成自己的語料庫。
五、結語與展望
以上提到的四個維度均為相對固定的維度。而在每個案件交局前,都要經過客戶的審核才能最終定稿,此時根據不同客戶的不同要求也會形成具有客戶針對性的定稿方式。對于這一部分,應能做到客戶一次提出,后續都能延續使用,從而減少和客戶的溝通成本。
綜上,專利中譯英是一項高度跨學科、跨語言的復雜任務,任何一個維度的缺失都將削弱翻譯文本的法律效力與技術表達完整性。本文提出的“四維協同模型”有助于系統識別翻譯過程中的潛在風險與質量瓶頸,有效的將翻譯問題定位在某一維。同時在結合每一客戶的具體要求后,能夠進一步提高翻譯的精準性與適用性。
參考文獻:
1.王寶筠,那彥琳.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實戰教程:邏輯、態度、實踐[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