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于2025年12月5日發布《審查指南》(MPEP)變更預告。本次更新反映了上訴審查小組最近在Ex Parte Desjardins案中的先例性裁決,該裁決參照聯邦巡回法院在Enfish公司訴微軟公司案中的推理,涉及計算機功能改進或者其他技術或技術領域的改進。
該通知解釋了審查員在依據《美國專利法》第101條進行適格性分析時,如何評估涉及技術改進、計算機功能、數據結構、學習模型及其他應用領域的權利要求。MPEP更新重申:審查員在判定權利要求是否將司法例外融入實際應用時,必須整體考量所要求保護的發明,包括任何描述的技術進步。
該指南旨在區分主題適格性與可專利性,因為第102條、103條及112條仍是評估新穎性、非顯而易見性及公開要求的法定基礎。適格性評估須遵循MPEP所述的現有Alice/Mayo框架,并結合說明書中主張的任何技術改進內容的描述。
本次更新是對2025年12月4日發布的《根據第132條(即37 CFR 1.132)自愿提交主題適格性聲明(SMEDs)》備忘錄的補充。SMEDs為申請人提供了提交適格性相關證據的機制,而今日的MPEP更新則針對審查員的分析框架本身進行調整,無論是否提交補充證據。
《審查指南》的本次修訂內容包括:
?更新第2106條及關聯章節,以反映技術改進領域的現行判例法;
?進一步闡明步驟2A,兩步法以及所主張的對技術或技術領域改進的評估標準;
?新增基于Ex Parte Desjardins案裁決的示例,涵蓋應用技術、計算機功能性、結構化數據處理及學習系統等領域;
?明確審查員在評估權利要求是否改進技術時的職責,以及此類改進如何滿足適格性標準。
更新的內容即刻生效,并將適時納入《審查指南》。審查部門將獲得補充培訓材料,公眾亦可獲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