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于2025年12月4日發布INPI/DIRPA第17號條例確立暫停受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的標準。
主要內容如下:
第1條 本條例依據2022年12月16日INPI/PR第79號條例第22條第3款及2024年11月29日INPI/PR第48號條例第6條第3款,確立暫停受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的標準。
第2條 凡國際專利分類(IPC)主分類為H04的專利申請,概不受理任何形式的優先審查請求。
本條規定不適用于老年申請人、殘障申請人、重病申請人及初創企業申請人。
第3條 若因本條例的限制未獲準優先審查,專利審查將按常規流程繼續進行,且隨優先審查請求一并提交的專利申請修改內容不予考慮。
經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依據本條例不予受理的優先審查請求所收取的費用應予退還。
第4條 本條例廢止2025年9月24日頒布的INPI/DIRPA第16號條例。
第5條 本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任何未在2025年12月30前提交優先審查請求的H04專利申請,都將進入標準審查隊列處理,該隊列當前積壓案件數量顯著增加。此日期之后,將無法再通過此方式申請主分類為H04專利申請的加速審查。該暫停措施將無限期生效,直至INPI撤銷或修訂該條例。
如果您持有該分類下的待審專利申請,此項措施需立即引起重視并采取行動。通過在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優先審查申請,可確保主分類為H04的專利申請獲得加速審查。